游文丽/文
2008年CPA 经济法考试辅导教材按照新考试大纲,新增一章,共十五章,将原教材各章的顺序相应调整。新教材变化比较大,有些章根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进行编写;有些章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增内容很多。
一、物权法
本章根据2007年发布的《物权法》编写,是CPA考试教材中新增的一章。除新增内容外,另将原属于合同法一章物的担保部分(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本章。其中有些规定法理性较强,法律专业术语较多,理解有一定难度。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占有
(二)物权变动
(三)物权的保护
(四)共有
(五)担保物权
二、公司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在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部分中,相应增加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另外,单独增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2001年发布;2002增加;2006年删除;2008年恢复)。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经理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理
(八)股份转让和转让的限制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证券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根据新的法规,重新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并作为独立的一节出现。另外,根据新的法规,对发行公司债券制度进行了重新编写。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二)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三)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证券的交易
(五)上市公司收购
(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四、合同法
本章主要变化是,由于三种物保(即抵押、质押和留置)纳入第二章,合同的担保部分中仅保留了以《担保法》为依据的保证和定金两种形式。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担保
(五)违约责任
五、票据法律制度
2008年本章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本章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一)概述
(二)汇票
(三)本票
(四)支票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8年7月 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