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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运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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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日常核算时遵循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有关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得或损失的确认、计量原则的主要区别在于确认、计量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得或损失等各项会计要素的金额、时点不同,由此产生按照会计准则得出的各项会计要素的金额与按照所得税法计算的结果的差异。包括:1.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2.按照会计准则计量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建立在资产负债观下对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运用的方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予以递延和摊销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二、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不同,对资产、负债确认与计量也不同,由此造成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确认和计量之间的差异,或(和)由此产生的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这种差异通常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      永久性差异

(二)      暂时性差异

(三)      其他暂时性差异

(四)      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关系

(五)      实务中存在的暂时性差异的主要情形

(六)      暂时性差异的类型

 

 (详文见《商业会计》200810 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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